官名。五代始置,掌臣僚藩属进奉礼物之事。宋朝属横班诸司使。太祖乾德二年(964)令视左庶子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官,遂成为武臣迁转之阶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五年(1082)改官制,改为职事官,
(1)官名。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、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、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,国民党政府在各种典试委员会中设置。(2)员额若干人,大都是国内各门学科的专家,由他们出试
博士的别称。《后汉书·儒林传下·论》:“若乃经生所处,不远万里之路。”注:“经生谓博士也。”
秦汉臣民上书皇帝时所用的套语,以表示敬畏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 “臣等味死上尊号。”汉承秦制,群臣上书皆云昧死言。新莽改为稽首。东汉光武帝因而不改。
官名。北魏置,西魏沿置。掌修撰国史,除著作郎外,多以中书、集书省官兼领。北宋哲宗及南宋高宗时亦置,以尚书及翰林学士充任,掌修国史,隶国史院。辽朝国史院亦置,职掌同。官名。南宋始置。绍兴二十九年(公元1
清朝皇族的女儿称“格格”,意为“小姐”,其封爵等级有五:1、郡主,2、县主,3、郡君,4、县君,5、乡君。不入五等爵的称“宗女”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宗人府》,参看“格格”条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设在各盐场区域,属盐务总局,并受盐务管理局的指挥和监督,掌管其场区的盐税征收、盐质的产制、检定及秤放等事务,并指挥税警。设署长一人,下设办事处及税警派出所等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。属尚官局,员六人。从七品,唐朝改正七品,二人,为司闱之佐,协掌宫闱管键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后尽归其职于宦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二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承修订法律大臣之命,总管馆中一切事宜。
官名。即“徕远清吏司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