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部官司”。
两晋南朝尚书省长官总办公署。亦称“尚书上省”、“尚书都省”。《宋书·百官上》: “晋西朝八坐丞郎,朝哺诣都坐朝,江左唯旦朝而已。八座丞郎初拜,并集都坐。”
官署名。隋朝太府寺置,有令二员,丞四员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隶少府监。唐朝改中尚方署。职掌同“中尚方署”。官署名。隋置,见“中尚署令丞”。
指八种人犯罪后可以享有减免刑罚特权的特别审议制度。周朝称八辟,汉朝称八议,三国魏正式载入律令,沿用到清朝。包括议亲(宗室外戚)、议故(皇帝故交旧友)、议贤(有大德行者)、议能 (有大才艺者)、议功(有
见“内侍省”。
宋代称百官上朝时的班位次序为合班。亦称“杂压”,见该条。
即宦官,也写作阉官,又称太监、老公,为宫中帝后的侍从官员。《后汉书·五行志四》:“(和帝)七年九月癸卯,京都地震。儒说奄无阳施,犹妇人也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保甲警察事务。
官名。①武臣阶官。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置,系三班小使臣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忠训郎。② 宦官。宋徽宗政和二年重定宦官名,改内西
官名,宋置。宋朝的六部都设在尚书都省内,故设监门官,掌管六部的内部事物。官秩相当寺监或寺丞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