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七品,设于世祖至元九年(1272),管领玛瑙匠户五百余名,置提举三员。十五年,改为玛瑙提举司。
将军名。金章宗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侵宋时置,位在冠军大将军下,掌领兵征战。事毕则免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西汉始置,属王国郎中令,为王扈从,侍奉左右,或充使者,掌与大夫同。《汉书·楚元王传》记“元王既至楚,以穆生、白生、申公为中大夫。”同书《韩安国传》记安国事梁孝王为中大夫。晋、南朝梁陈与北魏亦于王
官名。即“云南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即“吐蕃等处招讨使司”。
官名。金置,《金史·河渠志》载: “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尚书省以凡漕河所经之地州府官衔内皆带提控漕河事;县官则带管勾漕河事。俾催检纲运,营护堤岸。为府三,……州十二,……县三十三”。
官名。清朝设,为某一具体办事机构之主管官。初,为户部、工部所辖之职官,如户部所属之京通十三仓、大通桥、各榷关、工部各榷关均设。后,清末新设各学堂及大清银行亦置,为主管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后在全
三省、六部合称。
官名,掌察奸捕盗,主治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太仆》。
官署名。明清户部钱法堂所属之铸币机构。明天启二年(1622)置,位于皇城东北。以督理钱法侍郎为主官。开炉鼓铸。又,各布政司均设宝泉局,置大使,副使各一人。清顺治元年(1644)于户部沿置。设满、汉监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