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航空署

航空署

官署名。民国置,属军政部,掌国航空事项;置署长一人,掌管全署事务,监督所辖各机关学校,副署长一人辅之。下设文书、管理、军务、航务、教育、机械等科,分司职掌。


官署名。(1) 北洋政府国务院所属有航空事务处,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改称航空署, 以督办为长官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七月军政府成立时并入军事部,主官改称署长,以军事次长一人兼任,署内分设事务厅及机械、管理两司。事务厅不设厅长,分科办事;各司设司长、乡事、秘书、司副官、科长、科员、技正、技士等员。参见“航空署督办”。(2) 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军政部。依照民国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《军政部航空署条例》规定,设署长、副署长各一人,职掌为管理全国航空事项。署内分设六科:文书科,掌机密文电的拟稿,典守印信及文电的收发保管; 管理科, 掌交际、内务、军纪、风纪及庶务,预算、决算、金钱出纳及材料的购办保管;军务科,掌各种章制、法令、条例的拟订、审核,水陆飞机队、气艇队,气球队的运用, 计划兵器材料的整理、分配、补充,调查及考查各国军备及空中攻防计划,地面作战队的训练、调遣、禁航区域的规划,空中照像制图及航空军用地图的绘制,考绩及任免、升降、调补、恤赏; 航务科, 掌空中运输、航空宣传, 航空交通及一切航空计划; 教育科,掌训练航空人员的计划及考试留学,航空学术的改良及航空学校的设施及教育计划;机械科,掌航空器的发明、改良、设计、制图、制造、修理,航空器通航及航空材料的检验,航空军械的保管。各科设科长,掌理本科一切事务。航空署因事务上之必要,得设各种委员会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行在都察院

    官署名。明洪熙元年(1425)于都察院前加“行在”字,称行在都察院,而以在南京者称都察院。正统中,去“行在”字,仍以在南京者称南京都察院,遂为定制。

  • 总统府铨叙局

    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以局长一人为主官,掌官员的铨叙事宜。

  • 国子监典籍

    官名。明、清国子监属官。于典籍厅设。明朝一人,清朝汉官一人,俱从九品,掌书籍碑版。

  • 私官

    皇后的官属称私官,因其掌管皇后宫中私事。《汉书·张延寿传》:“放取皇后弟平恩侯许嘉女,上为放供张,赐甲第,充以乘舆服饰,号为天子取妇,皇后嫁女。大官私官并供其第。”注:“服虔曰:私官,皇后之官也。”

  • 噶币纳齐伯克

    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。掌管田赋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
  • 积射将军

    官名。东汉初置,统兵,为杂号将军。西晋武帝太康十年(289)复置(一说三国魏时复置),领积射营,辖二千五百人,担当宿卫之任。员一人,四品。东晋沿之。十六国西秦亦置。南朝宋太宗泰始(465—471)以后

  • 典城

    泛指县官或掌管一城的官吏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初举孝廉郎中,宽博有谋、任典城者,以补长、相。”注:“任,堪使也;典,主也。”《论衡·非韩》:“不任典城之吏。”

  • 制置营田事

    官名。北宋真宗咸平二年(999) 置,以转运使兼任,掌本路营田之事。参见“营田使”。

  • 山东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“山东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
  • 大行台吏部郎中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东魏沿之。《北齐书·封隆之传》: “兴和(539—542)初,(平阳太守封子绘)自郡征补大行台吏部郎中。”可与大行台吏部郎互称。参见“大行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