良酝令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置为良酝署长官,二员,从八品,文帝开皇三年 (583)改隶司农寺,十二年复隶光禄寺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为正七品。唐朝沿置,正八品下,掌供五斋、三酒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 光禄司良酝署置一员,从六品,掌供酒醴之事,三十年改置良酝署署正。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置为良酝署长官,二员,从八品,文帝开皇三年 (583)改隶司农寺,十二年复隶光禄寺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为正七品。唐朝沿置,正八品下,掌供五斋、三酒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 光禄司良酝署置一员,从六品,掌供酒醴之事,三十年改置良酝署署正。
官署名。清朝特置管理蒙古事务之机构。崇德元年(1636)置,以承政为主官,又设参政等官佐之。崇德三年(1638)以蒙古部落尽来归附,改置理藩院,遂废。官署名。清初置,见“理藩院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小府副将。
官名。民国初军民分治,各省设民政长,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,掌全省民政及巡防队、警备队等,并受中央政府的特别委任,监督财政、司法行政等事,民国五年,改称省长。官名。北洋政府於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
官名。西汉置,主管王国谷物仓储之事。《史记·仓公列传》记齐国设有此官:“太仓公者,齐太仓长,临菑人也,姓淳于氏,名意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为重臣加官,无实职。尊号名,意为可尊敬的父辈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“师尚父号曰;总尔众庶,与尔舟楫,后至者斩。”《三国志·魏书·董卓传》:“卓至西京,为太师,号曰尚父。”《旧唐书·宦官·李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宫伯中大夫”。
见“都部署”。官名。五代时为招讨使的属官。后来有都部署,专任主帅之任。《资治通鉴》后唐同光二年:“诏以天平节度使李嗣源为招讨使,武宁节度使李绍荣为部署。”
兼行护军之职。护军,掌护卫将帅,察举不法。《后汉书·盖延传》:“彭宠为太守,召延署营尉,行护军。”参看“护军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、掌本司及省司法各员补署升降奖惩及收发文牍、稽核度支诸事宜。置科长一人,一等科员一人,二等科员 一至四人。
官名。即“督粮道”。专职道员名。清代在湖南设粮储道一人,江南设江安粮储道与苏松粮储道各一人,职掌与其他省份的督粮道同。参见“督粮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