节判
节度判官之省称。
节度判官之省称。
官名。晋朝置。管理宫中铺设。《晋书·范坚传》:“时廷尉奏殿中帐吏邵广盗官缦三张”。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政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二人,正五品,奏补,掌主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,置司于碉门(今四川天全)。置达鲁花赤一员,招讨使二员,经历、知事各一员。下辖鱼通路(今四川康定东)万户府、碉门鱼通等处管军守镇万户府等机构。
官名。明置,分属左右春坊,与左右清纪郎共掌弹幼宫僚,纠举职事。员额各二人,秩从六品,不常设。
官名。西周、春秋、战国为史官之一。西周内史类史官属官有作册内史、作命内史、尹氏、内史尹氏等,长官称内史尹或内史尹氏。掌出纳王命,收藏各地宗族谱系资料。参与祭祀,预测天象人事,备咨询顾问,以及受王派遣出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非常制,有征伐则设。置都押官、副押官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行军官,设都押官、副押官以掌理行军事务。
省的军政长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省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司农寺典农署,设丞。职掌不详。隋省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江苏司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,分江南清吏司设。掌核江苏刑名,并兼理江南道御史、江宁将军、京口副都统、漕运总督、南河总督文移及察核、具奏各省减免与恩赦之案。设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时胪鸿寺置,分掌东、南、西、北四方诸国及互市等事,各一人。每使者署,典护录事、叙职、叙仪、监府、监置、互市监及副、参军各一人。后量事繁简,临时损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