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指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
即官品之等级。
官名。① 十六国前秦置。苻洛以持节都督、征南大将军、益州牧领此,镇成都。掌益州及其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事务。见《晋书·苻坚载记上》。② 十六国北凉段业(397—401)置。李暠以镇西将军领此,掌凉兴(今甘
官名。即“法制院副使”。
见“印经提举司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年 (1369) 于太子东宫六局分置,各一人,以宦官担任。二十八年定为正五品。掌侍服之事。
官名,秦置,为骑兵队长,掌帅本队骑兵作战。《汉书·靳歙传》:“又战蓝田北,斩车司马二人,骑长一人。”注:“张晏曰:骑之长。”武官名。秦置,《史记·靳歙列传》记“靳歙斩骑长一人。”集解:“张晏曰:骑之长
官名。汉朝设此官,为服官之长,负责供应延服用的丝织物。其官署设在临淄和陈留郡的襄邑。参看“服官”条。
官场用语。即宋朝贡举礼部试第一名。太祖开宝八年(975),殿试礼部奏名举人,重定名次,始与状元有别。殿试唱名时,如过第三次尚未呼及,可越众声明,虽成绩在下等,亦可升甲,或升至第一甲。若皇帝因丧暂停殿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