著帐户司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管理皇室奴隶的机构。辽制,凡内族、外戚及世官之家因罪没入者为著帐郎君,其余人犯罪籍没者及各宫帐析出为皇室和亲王服役之人称著帐户,统属于著帐户司,凡皇室、亲王、近位侍从、伶官及其他杂役,皆由著帐户充任。
官署名。辽置,为管理著帐户的机构,属北面著帐官。所谓著帐户指帝后贵族斡鲁朵的奴隶及诸色人犯罪没入户,为皇室服役。著帐户司的主管官员有著帐节度使与著帐殿中。所属有承应小底局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管理皇室奴隶的机构。辽制,凡内族、外戚及世官之家因罪没入者为著帐郎君,其余人犯罪籍没者及各宫帐析出为皇室和亲王服役之人称著帐户,统属于著帐户司,凡皇室、亲王、近位侍从、伶官及其他杂役,皆由著帐户充任。
官署名。辽置,为管理著帐户的机构,属北面著帐官。所谓著帐户指帝后贵族斡鲁朵的奴隶及诸色人犯罪没入户,为皇室服役。著帐户司的主管官员有著帐节度使与著帐殿中。所属有承应小底局。
相传为夏朝所置的教育机构。相当周朝的“太学”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。”郑玄注:东序,“亦大学。在国中王宫之东。”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奉令,正七品;奉丞,正八品。掌奉宣太后旨意。
见“绣衣直指使者”。官名,即绣衣御史。详“绣衣御史”条。
宋、元“制国用使”省称。详见“制国用使”。
在和平条件下使民以粮谷捐官的制度。秦在战国时即已实行此制,其用意在于劝农。《商君书·靳令》说:“民有余粮,使民以粟出官爵,官爵必以其力,则农不怠。”不过实际上纳粟拜爵在整个秦代,见于文献记载的仅有一例
官名。金朝内侍阶官。二十五阶之第八阶,秩从五品中。官名。金置,从五品中,为内侍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内侍》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置,隶詹事院。三十一年(公元1294年)改隶徽政院。秩正五品,掌户口房舍等事,设令、丞各二人。泰定元年(公元1324年),改典设署。
官署名。明洪熙元年(1425)于都察院前加“行在”字,称行在都察院,而以在南京者称都察院。正统中,去“行在”字,仍以在南京者称南京都察院,遂为定制。
官名。简称云南司郎中。①明清户部云南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初设一人,宣德(1426—1435)中增设二人。南京户部云南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
地质调查机关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 二月设置,附设于农商部矿政监督署,次年三月矿政监督署撤销后直属农商部;各省亦置地质调查所,附设于财政厅。国民党政府设置中央地质调查所,先隶农矿部,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