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古理事官
官名。清代热河都统衙门内原有理藩院所派司员、笔帖式,分在八沟、塔子沟、三座塔、乌兰哈达四处征税,乾隆四十四年(公元1779年)均改为蒙古理事官,仍隶属于热河都统。
官名。清代热河都统衙门内原有理藩院所派司员、笔帖式,分在八沟、塔子沟、三座塔、乌兰哈达四处征税,乾隆四十四年(公元1779年)均改为蒙古理事官,仍隶属于热河都统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: “上官大夫与之同列。”《新序·节士》: “张仪之楚,货贵臣上官大夫靳尚之属。”官爵名,战国时楚置,职位高贵。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:“上官大夫与之同列,争宠而
采金机构。北洋政府为解决铸币材料,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六月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同年八月十一日公布《财政部采金局暂行章程》规定,设总办一人,技师若干人,文牍主任和调查主任各一人。后以收效没有把握
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汉代以明法为察举的科目之一,唐以明法为科举的常科,属于法律科目。试律七条,令三条,全通为甲第,通八为乙第。五代时明法科或停或复, 宋于雍熙二年(公元985年)置明法科,兼习三小经。景
官名。见“司候司”。
官名,为内官长与内官丞的合称。汉置,属宗正,掌分、寸、尺、丈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宗正》:“内官长丞……初,内官属少府,中属主爵,后属宗正。”注:“师古曰:《律历志》(说)主分、寸、尺、丈也。”参看
① 唐、宋太子太保、太子少保之别称。②清朝对太子少保之称呼。雍正 (1723—1735) 后不立太子,而保留太子傅保之名,作为大臣及有功者之加官与赠官,有衔而无实职,然仍视为荣典。大臣多以庆典而得太子
官名。西汉少府所属均有内者令及丞,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:“掌宫中布张诸亵物。”《汉官仪》则说:“内者主帷帐。”又《汉书·王莽传》有关于内者令工作情况的具体记载:“未央宫置酒,内者令为傅太后张幄,坐于
官名。亦称傅。西汉诸侯王国官属置太傅,东汉沿置,改称傅,或王傅。三国魏置,六品,为诸王之师,掌辅导之事。晋初称师,因避司马师之讳,复称傅。南朝宋再改称师,北朝北魏曾于诸王置傅,后皆称师。隋沿置。唐玄宗
官名。清朝乐部什帮处之属官。“达”乃头领之意,设六品衔二人。分掌演奏掇尔多密乐曲之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陈沿之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,是流内最低一班的最后一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。陈改定为拟九品,比秩四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