虞部郎官
虞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虞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参谋总长,掌管全军补给计划、实物补给和军需生产业务。厅长中将级,副厅长少将级。厅内分设三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为少将级,副处长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官名统称。明清大学士以殿阁系衔,故名。宋朝沿唐、五代之制设昭文馆、集贤殿大学士,以宰相领之。后又设观文殿、资政殿大学士,以解职宰相充任,并不任事,以为荣衔。明朝设大学士侍直内廷,遂专以殿阁名系衔。洪武
在和平条件下使民以粮谷捐官的制度。秦在战国时即已实行此制,其用意在于劝农。《商君书·靳令》说:“民有余粮,使民以粟出官爵,官爵必以其力,则农不怠。”不过实际上纳粟拜爵在整个秦代,见于文献记载的仅有一例
①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属官,掌六卿赏地之法,以等其功。西魏末、北周建六官府,初于夏官府吏部司下置司勋上士一人,中士若干人,掌勋爵戎秩封赏以等其功。后别为一司,直隶夏官府,设中大夫为长官,下设下大夫、上士
官名。即“福建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托病辞职。《战国策·秦第三》: “应侯因谢病,请归相印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六年(1383)置,为都察院副长官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。十七年升正三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御史大夫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无左职。佐都御史掌都察院事。
受封者所享有的封地。收其租税而食,故名。又称采邑。春秋时晋国将县邑分封给大夫,作为俸禄形式。汉初,诸侯王、列侯对其封邑还享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,景帝后逐渐被剥夺,仅可敛取封邑内民户的租税,数量按户数多少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办事机构。康熙三十三年 (1694)设。掌本院官员吏役俸饷及马驼草料稽核奏销等事。与左司共设郎中一人,掌左司印,本司另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、委署主事各一人。
旧社会外国人在上海、天津等租界设立的市政机关,分工程、警务、卫生、教育、监狱诸课。原意为市政委员会,因其“重工务”,旧中国当局便称其曰“工部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