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妇名号。明、清置。以封正、从五品官员之母。
官名。元置,为中尚监的佐官。见“中尚监”。
明清对各衙署长官通称,意为堂上之官。如各部尚书、侍郎即为各该部堂官。其他各院、司、寺长官同。又府、县衙门的知府、知县亦称堂官,故有府正堂、县正堂之称谓。明清时中央各衙门的长官。如管部的大学士,各部的尚
即“太子左卫率”。
参见“尚书郎”、“郎中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,中书门下置,掌郊祀、朝拜陵庙、朝会享宴、尊号、祭器、仪仗、刻漏、册礼、旌表、假告、外交、馆阁、国学、图书、祥瑞、贡举、补荫、释道、旌节、符印、诸司职掌、诸道行军司马、将校加恩、功臣子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二十八年 (1395) 始置。初设大使一人,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从五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监工无定员。掌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绢帛之类。外
尚书省各部郎官别称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于右安门内置工部濯灵厂,委官制造火药,命大臣督理之。雍正三年(1725)设管理火药局大臣二人,一由大臣中钦派,一由本部尚书、侍郎内拣派。掌理存贮火药,别其
阴阳学教官名。明清设置,秩未入流,见“阴阳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