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选拔翰林院孔目的考试。凡贡监生员,均得应试,惟不常举行。
官名。北齐设置,为长秋寺的佐官,位次于卿。见“长秋寺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门下省。以主衣都统二人为长官,下设主衣子统二人,掌管御用衣服器玩等事务。南朝梁东宫亦设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。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,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宣统二年(1910) 设,俱以正参领 (正三品) 以次军官充之,共四员。供大臣、副大臣差遣及传达命令。
官署名。晋朝司徒府特设属曹,位在诸曹上。南朝沿置。长官为掾。
执事于皇帝、皇后等丧礼之仪仗队员。南朝宋、陈、北魏、唐朝、宋朝置,均选品官子弟担任,为入仕途径之一。南朝宋制,选六品以上子弟为之,人数自二十至六十不等。北魏制,被选挽郎后,可除奉朝请或将军府参军等官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京邑诸市。定都平城时属代尹,迁都洛阳后属司州牧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北齐时设东、西市署,各置令、丞。官名。北魏初置,属代尹,掌京县商业贸易。
清朝中央部院机关书吏之一种。负责文书事务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大宗伯属官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祭祀之位及陈列牺牲礼器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肆师,下大夫四人,上士八人,中士十有六人,旅下士三十有二人,府六人,史十有二人,胥十有二人,徒百有二十人”,“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