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台省度支尚书
官名。隋朝行台尚书省置,一员,视从三品,掌同度支尚书,兼掌都官、工部事。
官名。隋朝行台尚书省置,一员,视从三品,掌同度支尚书,兼掌都官、工部事。
文书名。也称“敕谕”,属“敕”之一种。是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。唐朝有论事敕书。宋朝皇帝赐少卿监、中散大夫、防御史等以下官员,均用敕书。明朝皇帝对臣工有所训示时所用敕书称敕谕。清朝使用范围较广,主要用
官名。唐朝弘文馆,史馆皆置,以他官兼领而未登朝者,或卑位而有才者,加此号。玄宗天宝(742—756)后以他官兼史职而初入馆者加此; 宣宗大中八年(854)废史馆直馆二员,增修撰四员。
即“和硕额驸”。
清朝对中央各部、院所设七品官之俗称。参见“小京官”。官名。清代六部诸司中有七品小京官,为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之下的司员。
宋朝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省称。
官名。宋朝都大提举茶事司长官。参见“都大提举榷茶司”。
阶官名。金朝置,为内侍阶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二阶,秩正九品上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第十二阶,从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内侍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九品上,称司阍郎。掌把守宫殿门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县知事公署的辅佐机关。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以后,直隶、山东、陕西等省,在各县设置劝业所或实业公所,多由当地士绅主办,十四年(公元1925年)五月七日,北洋政府批准《县实业
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位在将作掾之下,佐掾掌土木工程和徒役事。后世无闻。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。食官令,正八品;食官丞,正九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