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掌理有关军事命令的宣达、文件的呈转及其他有关军务事项。设中将局长一人,中、少将副局长一人或二人,少将高级参谋五至七人,上、中、少校参谋十五至二十一人,中、少校副官一至四人,
官吏考课方式之一。唐代考课之制分为司考与校考。司考为初考,由诸司长官进行,考定后送尚书省总考,皇帝并派使臣以检核之,称为校考。校考的标准,流内官与流外官各不相同。流内官叙以四善,辅以二十七最。其考核等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北魏曾有此规定,《魏书·杨椿传》说:“廷尉奏椿前为太仆卿日, 招引细人盗种牧田三百四十顷,依律处刑五岁。尚书邢峦据《正始别格》奏椿罪应除名为庶人,注籍盗门,同籍合门不仕。世宗以新律既
官职等级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改原九品官制,在十八班和流外七班之下设三品蕴位和三品勋位,以授流外官。在此等级中包括中书正令史、尚书正令史至山阴狱丞等官职。授予寒士与寒人。
官署名。隋朝置,以监、副监各二人为正、副长官,下设监殿舍人四人。隶东宫门下坊。唐朝沿置,设监二人、副监二人。掌符玺、衣服、伞扇、几案、笔砚、垣墙等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,改监为内直郎、副监为丞。官
①官名。亦称邦左校。战国赵置,职掌兵器制造。《相邦春平侯剑铭》:“十五年,相邦春平侯,邦左佼(校)囗, 工师长雚, 冶囗执齐。 ”②官署名。详见“左校令”、“左校署”。1、官名,又名邦左校,战国赵置,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四科。第一科所掌为:一、中央或地方巡警条例之颁布,及警员之编制与经费之计划事项;二、警察官吏之考绩事项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、集会、结社、聚众事项;二、
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命内侍省官在昭宣使以上、正使以下者各带真官,改内侍省都知置,为内侍省长官。南宋初沿置,高宗绍兴三十年(1160),内侍省并入入内内侍省,遂省。
官名。辽朝北枢密院官员,为都承旨佐贰官。官名,辽朝置,为北枢密院属官,掌佐都承旨应对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都承旨”条。
见“征收课税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