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西北路招讨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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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刑案

    官署名。宋真宗景德二年 (1005),并三司兵案、度支案置,掌衙司军将、大将、四排岸司兵卒名籍,及库务月帐,吉凶仪制,官吏宿直,诸州衙吏、胥史迁补,本司官吏功过,三部胥吏名帐,刑狱、造船、捕盗、逃亡户

  • 堂食公使酒库使

    官名,金朝置,从八品,掌库事及受给岁赐钱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户部左右曹

    宋朝户部分左曹右曹,各置郎中、员外郎二人。左曹分案三:一曰户口,掌诸路州县户口升降,民间立户分财,科差人丁,典卖屋业,陈告户绝,索取妻男之讼;二曰农田,掌农田及田讼,务限奏丰稔,验水旱虫蝗,劝课农桑,

  • 拜察脉拖拉哈番

    即“拜察默拖喇哈番”。

  • 光禄寺当月处

    光禄寺内部机构名。清置,由各署署正、署丞、笔帖式轮值,无定员。掌收文与监用堂印。

  • 北枢密院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。亦称“契丹枢密院”,简称“北院”。始置于世宗大同元年(947)。初掌契丹及部族事务,后逐渐成为辽朝政治中心,为辽最高执政官衙。主要管理契丹及其他部族军、政事务。长官为北院枢密使,下设知

  • 右推案

    见“左右推案”。

  • 邑尊

    清朝知县之尊称。县民对县令的敬称。

  • 江浙农作物改良委员会

    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八月二十一日公布的《江浙农作物改良委员会组织规则》规定,其职掌为:决定江浙农作物改良方针,审定江浙农作物改良计划,协助本会所定计划的实施

  • 上爵

    上等爵位,高级爵位。《商君书·错法》:“明王之所贵,惟爵其实,爵其实而荣显之。不荣,则民不急列位,不显则民不事爵。爵易得也,则民不贵上爵。”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令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