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北路招讨府
即“西北路招讨使司”。
即“西北路招讨使司”。
分见“右至灵”、“左至灵”。
郡守的副职。元虞集《道园学古录二·送人之剑阁倅寺》:“乡人游雪界,郡倅试冰衔。”清朝称府通判为郡倅。参看“通判”条。
官员临时任命文书。宋自神宗以后,凡官员除授,画旨而尚未给诰,先给札子作为凭信。此种札子称为信札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 同“新造”。 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所载有“新造尹”官职名。
官名,汉置,掌管学校教育,导民行仁义。汉各郡置学校,置掾史掌管,置经师教学。而鲁置行义掾史掌管学校教育,名称虽与他郡不同,但职事一样,都是掌教化、导民行仁义之官。掌教化之吏。见“郡教化史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武选司。明清兵部四司之一。掌理武职选授,升调、袭替、功赏之事,并典营制及土司之政令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司马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兵部亦置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置,员一人,为行在皇城司长官,以诸司副使、内侍都知押班充任。
(1)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,掌军需事务。军一级设总军需官,镇一级设正军需官,标一级设副军需官。(2)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军需官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海军军需事务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冬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主管制作皮革类物品的工官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“攻皮之工, 函、 鲍、 、 韦、 裘。 ”官名。周置,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序官》:“攻皮之工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