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帅,掌领兵马征伐。金国海陵王正隆六年(公元1161年),置都统制府及左右领军大都督,帅三十二总管侵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汉朝指郡府所置功曹。其主者由功曹史(掾)也省称功曹,秩百石,总揆众务,职统诸曹,又握群吏升迁黜免之权,在郡守自辟属吏中地位最为尊显。参见“功曹”。本为官署名,但也作“郡功曹掾”、“郡功曹史”的
官名。民国初沿用清制,有内阁总理一官。后改内阁为国务院,设国务总理。内阁总理,既相当清代的总理大臣,也相当后来的国务总理。北洋政府时期国务总理的通称。见“国务总理”。
官名合称。汉朝洛阳置东西南北四部尉,由孝廉中选任,掌洛阳城郊的治安。见《汉官旧仪》。
官署名。北齐太子门下坊置,有监、丞各二员。隋朝沿置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监为郎,置二员; 丞二员,隶太子左春坊。掌东宫进膳、尝食,每夕更值于厨; 另有主食、典食等属。唐置,供应膳食的机关。其长
官名。即“旗籍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掌机密。
西汉末年王莽置。1、指前队郡或前队郡兵。2、前队大夫的省称。王莽置六队郡:南阳为前队,河内为后队,颍川为左队,弘农为右队,河东为兆队,荥阳为祈队。每队郡置大夫一人,职如郡太守。《后汉书·李王邓来列
官名。隋朝国子寺书学置二员,协助书学博士教授书法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罢。唐太宗贞观二年(628)国子监书学复置一员,高宗显庆三年(658)废学而隶秘书省,龙朔二年(662)复隶国子监。学官名。见
官署名。简称“法律馆”。清末修纂法律机构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简派修律大臣,修订现行律例。三十三年特开馆设专衙,以编纂民法、商法、民刑诉讼法诸法典及附属各法。置修订法律大臣二至三人,提调二人。下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