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学司郎中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学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学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学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学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
官名。辽置,为兴中府的副长官,位在知兴中府事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四·兴中府》。
官名。辽置,为大林牙院的佐官。见“大林牙院”。
吐蕃最高总兵次官。辽朝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副贰,以亲王充任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始置,以参知政事充任,奏差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官一员,干办官二员,准备差遣、差使各三员,使臣五十员。五年罢。六年复置,下设行宫同留守,掌参决尚书省、枢密院事。后废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,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及奉天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山东、山西、察哈尔右翼、绥远城、归化城刑事、民事案件。设官有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司内分设奉天、吉江、山
陆海军官佐等级名。见“初等官佐”。
官名。清末督办政务处长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,以军机大臣兼充,总管督办政务处事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卫尉,为北宫卫士令副贰。员一人,秩三百石,领员吏七十二人,卫士四百七十一人。掌北宫卫士,徼巡宫中。官名,东汉置,属卫尉,为北宫卫士令之副,佐令掌北宫卫士,徼巡宫中。参看“北宫卫士令”条
官名。宋朝閤门司置,初选通识文字、善于宣赞、熟于祗应者任职,后用为横班阶官以加赐武臣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复为职事官,从七品。徽宗政和六年 (1116) 改宣赞舍人,掌传宣赞谒之事
散阶称号。清朝乾隆三十二年(1767)置,为武职从七品之封赠。五十一年,改武信佐骑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