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学科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巡警学堂,巡警教练,派遣警务留学生,以及巡警学生之考核注册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巡警学堂,巡警教练,派遣警务留学生,以及巡警学生之考核注册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官署名。西夏置。管理佛教事务的三功德司之一,次等司。负责全境僧人事务。与出家功德司共有六国师为正使,另有四副使、六通判、六承旨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,治所在云南姚安府(今云南姚安县),掌该处食盐生产、税课、运销之政。设提举一人,从五品,同提举一人,从六品,副提举无定员,从七品,及各盐课司、各盐仓大使、副使等职。
官署名。见“诸路宝钞都提举司”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掌管符玺的长官,秦嘉谟辑《世本·氏姓》:“鲁顷公之孙公雅仕秦为符玺令。”官名,秦置,掌皇帝符玺。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:“始皇三十七年十月,行出游会稽,并海上,北抵琅邪。丞相斯、中车府令赵
官名。唐朝陪都太原名誉长官。玄宗开元十一年 (723) 并州牧改置,一员,从二品,以亲王为之,实际上常以北都尹领州事。官名。唐置,即“太原牧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:“段氏为镈器。”郑玄注:“镈器,用器钱镈之属。”北周仿此职置锻工上士,正三命;锻工中士,正二命;锻工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金中大夫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(一说西晋置),地位较高,三国魏、晋、南朝宋皆三品。十六国前凉、后赵、前秦、西秦亦置。南朝后期地位渐低,梁武帝大通三年(529)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陈改为拟七品,秩比六百石,北魏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(496)始置,员四十人,九品上,掌四门学教授之事,检试诸郡学生成绩,兼整理秘书省典籍。北齐沿置,员二十人,正九品上,隶国子寺。隋初沿置,员五人,从八品上,文帝开皇十三年(5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,普通六年(525),列为十光将军之一。参见“十光将军”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八班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77)又置司空、主客、太仓、库部、都牧、 太乐、 曹、 官舆、 复育少卿官。”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