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分驻所
京师分区警察署的派出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统辖派出所的巡官处理内外勤务的办公处所。
京师分区警察署的派出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统辖派出所的巡官处理内外勤务的办公处所。
官署名。元置,属工部。掌巡视黄河之事。设提领二人,副提领一人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量人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,掌建造用于郊祀的坛壝的各项规格。下设司量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始置,为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设令一人,正七品,丞一人,从七品。二十八年改设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六品,又设长
指一级官署。清朝设置广泛,然名称各异,地位悬殊。如军机处、太常寺工程处、粘竿处、侍卫处等。至清末,始作为中央各部下属机构。官署名。(1)中央行政机关。如清末所设的财政、练兵、税务三处,各以大臣为主官。
爵名。清朝宗室封爵之一,列郡王之下,多罗贝勒之上。郡王嫡子奉特旨得受此封,成为郡王爵位的指定继承人。封号名。清代嫡子受封者有二等,一称“世子”,一称“长子”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宗人府》。
仪仗名。汉朝御史、校尉、郡守、都尉、县令等官的执事手持之红色木棍,也称这些手持红色木棍的执事为木吾。长官升堂时他们站立两旁,长官外出时他们走在长官车、轿前后或两旁,其职事是备随时差遣或防卫。见晋崔豹《
海关征税部职员的一种,又称巡缉科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。即指定贬谪官居住于某地区,限制其行动,这种处罚轻于安置。
汉代卫尉可属的低级武官。掌执循以司警卫,孔丛曾任此职。见《汉书·功臣表》。
官名。西晋惠帝永康元年 (300)立司马减为皇太孙,即储君。以司马伦为太孙太傅,职如太子太傅。太孙废,其官亦罢。参见《晋书·愍怀太子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