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法司郎中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法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法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上元二年(公元675年)诏举,崔融及第。
县长官正式办公的地方是县衙的正堂,县官所出文告,有时用它做县长官的代称。
秦代考课官吏在品德方面的标准。据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为吏之道》记载,五善指忠信敬上,清廉毋谤,举事审当,喜为善行,恭敬多让;五失指奢侈超过限度,妄自高大,擅自决断,犯上弗知害,轻士人而重钱财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置,属鸿胪寺,掌接待少数民族及外国来客。
吏部侍郎简称。
西夏职官封号。授与六品官,称为文孝恭敬东南姓关上耐原。下有是直、惠行、惊就、略炉、遮蔽等五种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为掌禁兵之官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,见《隋书·李穆传》:兄子崇,“建德初,迁小侍伯大夫。”
官名。东汉置。东汉初光武帝置,以掌军中法制,督奸猾。祭遵自军市令迁此职。魏、晋时公府设刺奸掾、刺奸都督等职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置,掌军法,督奸猾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祭遵传》:“舍中儿犯法,遵格杀
官名。即“知图谱官”。
吏员名。宋代置于诸州,掌招待宾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