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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吐蕃官,即副相,置一人,亦号小论。
官名。吐蕃官,即副相,置一人,亦号小论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陈庆之曾任此职。参见《梁书·武帝纪》。
官名。南宋绍兴十年(公元1140年)置,为贴职之一。
首都外别建的国都。又称陪京,明代亦称留都。西周时周公建洛阳为东都,是为最早的陪都。此后历代建为陪都的,东汉有长安、宛,三国魏有长安、谯、许昌、邺。东晋与南朝不设陪都。北魏曾以其故都代郡为北京。北齐以并
郡守(太守)属吏的泛称。秦和西汉郡守属吏有丞,为郡守之副;边郡有长史,掌兵马;郡尉佐郡守典武职甲卒,秩比二千石,汉景帝中二年改称都尉。到东汉,郡太守的属吏除丞(边郡丞为长史,掌兵)、都尉外,还有功曹史
军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海军各舰,由少校充任,佐助舰长和副长管理军舰事务。
官名。东汉末置。张鲁割据汉中,东汉政权力不能讨,拜张鲁为此,一说名镇民中郎将。领汉宁太守。见《后汉书·刘焉传》。官名,东汉末年献帝置。《后汉书·刘焉传》:“朝廷不能讨,遂就拜(张)鲁镇夷中郎将,领汉宁
官署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改译经院置,属鸿胪寺,掌翻译佛经。官署名。宋太平兴国五年(公元980年)置译经院,八年(公元983年)改为传法院,属鸿胪寺。所掌为翻译经卷,润色文字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官府供使役的小吏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庶人在官者,其禄以是为差也。”郑玄注:“庶人在官,谓府史之属。官长所除,不命于天子国君者。”
官名。明初以南京为首都,永乐元年(公元1403年)改北平为北京,置行部尚书二人,侍郎四人,所属有六曹清吏司。后又分置六部,各称行在某部。十八年(公元1420年)定都北京,以南京为留都,六部官属移至北京
官署名。西夏元昊建国初期设置, 掌御马供养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