诅祝中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 《周礼》诅祝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,下设诅祝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 《周礼》诅祝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,下设诅祝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宋朝太学学官和职事名。北宋仁宗时,始以学生为太学正,为太学职事。神宗以后,增置命官学正,仍差上舍、内舍生为职事学正。均掌举行学规,诸生违规矩者施以五等之罚,兼考校训导之职。参见“学正”。
1、县属吏的总称。县长官的属吏,分职任事,佐长官治县,这些属吏,总称为县佐。秦以前县佐吏有丞、尉、县司马、县司空等;秦汉时更加完备,有丞、尉、诸曹掾史等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县令、长,皆秦官,掌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协助总圣库管理库藏出纳之事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官署名。亦称八作司。元朝置,隶大都留守司,秩从五品,掌都城诸制造。置达鲁花赤、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又称左学。相传为唐虞时所置的初级教育机构,低于上庠。相当于周朝的“小学”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,养庶老于下庠。”郑玄注:“下庠,小学也。”
见“国史院”。
宋朝特别法之一。全称“诸仓乞取法”。宋初,吏人无俸禄,无以养廉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因京师军粮仓吏人克扣军粮,遂给仓吏俸禄,定约束十条,严惩请托、勒索,称为仓法。其后,朝廷各司及州郡吏人皆依此法
对州长官的尊称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秦宓传》:“贫贱困苦,亦何时可以终身,卞和炫玉以耀世,宜一来,与州尊相见。”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宣徽院。掌朝会典礼。世宗大定元年(1161)改为侍仪局。设使、副使领局事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。
官名。宋朝南、北外都水丞司属官,掌有关河埽之事。官名。宋置,属都水外监。埽是古代治河工程中用以护岸和堵口的器材。其初多以柳七草三捆扎而成,后多代以秫秸预储以为抢险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