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俸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,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。凡任京官郎中以下,小京官以上之职,外官道府以下,佐杂等官以上之职者,均需试俸二年、三年、五年,方能升转。康熙中定捐纳官试俸之制,乾隆中定满、汉捐纳及议叙升补等官一律试俸升转。议叙人员可以依例捐免试俸年限一至二年,然后方准升转,不得全行捐免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,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。凡任京官郎中以下,小京官以上之职,外官道府以下,佐杂等官以上之职者,均需试俸二年、三年、五年,方能升转。康熙中定捐纳官试俸之制,乾隆中定满、汉捐纳及议叙升补等官一律试俸升转。议叙人员可以依例捐免试俸年限一至二年,然后方准升转,不得全行捐免。
使职名。唐朝内诸司使之一。玄宗开元二十六年(738)置学士院后,设中使以主院务,即学士使。昭宗天复(901—904)中,宦官韩全海等遣中使二员监学士院,为学士使,掌传宣回奏,并暗中监视皇帝与诸学士密议
官名。①清朝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又称“参赞官”。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。后分三等,头等正三品,二等从四品,三等正五品,俱奏补。三十二年定员额,头等无定员,二等每使馆一人,三等八人
官名,大鸿胪属官。《汉书·平当传》:“当少为大行治礼丞,功次补大鸿胪文学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大鸿胪》:“及郡国上计,匡四方来,亦属焉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员吏五十五人,其六人四科,二人二百石,文学六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太仆院改名,兼领武备监。掌马匹出纳、马具制作及武器缮治出纳。二十一年武备监独立为寺。二十四年罢,改置太仆寺。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置,掌阿塔思马匹,受给造作鞍辔
官名,金朝置。从六品,掌支散军粮、验军户实给、均军户差役、劝农耕种,禁杀牛马,禁贩私盐和酒等。其佐官有副使,正七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意为门下掾首领。《后汉书·卓茂传》:“迁(卓)茂为京部丞,密人老少皆涕泣随送。及莽居摄,以病免归郡,常为门下掾祭酒,不肯作职吏。”古代重礼,饮酒必祭,以酒沃地示有先。祭时推长而有德者为之,称为祭酒。故
官名。北齐置,属太府寺甄官署。
元礼部教坊司所属机构。秩从六品,掌乐舞承应之事。设署令、署丞、管勾各一人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为礼部的主官,全称为殿前礼部春官,设正、又正、副、又副四人。参见“朝内六部”。
官名。南齐置,属太子庶子,员二人。掌宣传皇太子令旨、东宫内外启事。省称为通事舍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