谒者假史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时谒者台置谒者十人,以高功者一人为假史,管理其余谒者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时谒者台置谒者十人,以高功者一人为假史,管理其余谒者。
官署名。清末农工商部附属机构。掌理商标等注册事宜。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农商部原设商标登录处,民国十二年(公元1924年)五月五日公布《商标局暂行章程》,改为商标局。以局长、副局长为正副主官,局内分设五科办
指管仓库、园林的小官。汉朝官制,丞相、列侯、令丞都用正方形的印,而掌管仓库、园林的小官却用长方形的印,为正方形印之半,故称半印。其后各朝多沿用,称为“半印”。见清朝冯云鹏《金石索五》。
官名。民国北京政府时期设此官,为特殊区域中的军事长官,以将官充任,由大总统选择任命。在无都督的省份,直属中央,有节制全省军队之权;在有都督的省分,则有节制该管区域内军队之权,但应随时商承都督,并呈报中
官名。辽朝置,为东京都虞候司长官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水部曹长官称郎,其资深者可转侍郎。隋初定名侍郎,正六品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水部郎。官名,隋置,属工部尚书;唐改称水部郎中,掌沟渠津梁舟船运
见“提刑司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所部狱讼,平其曲直,举刺官吏等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举常平司》,参看“提点刑狱”条。
官名。隋置,属翊卫府,掌侍卫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十二卫》。
① 尚书省长官办公场所。《魏书·元顺传》:录尚书事元雍“昧爽坐都厅,负尚书及丞郎毕集。”即“都堂”。② 宋朝诸路州、军职官聚议公事之所。徽宗宣和三年(1121),改名签厅。③宋朝宰相治事之所。徽宗宣和
清朝官员之附加俸禄。此项银两初为火耗。各地征课田赋,借口火耗,多征分肥,有征一钱者,亦有加至四、五钱者。雍正二年(1724)山西巡抚诺珉、布政使高成龄奏请耗羡提解归公,以充衙门公费及发给官员充作养廉之
官名。 战国楚置。 《鄂君启节铭》:“大工尹脽以王命命”, “尹逆”, “鄂君启之府铸金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