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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处

官署名。清末为整顿全国财政而特设之机构。又称“办理财政处”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掌理全国财政事宜。置大臣三人,以王大臣兼充。机构属官不详。三十二年,并入度支部。


官署名。清末为整顿全国财政而特设此机构。光绪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三月二十五日上谕称:“从来立国之道,端在用人,方今时局艰难,财用匮乏,国与民俱受其病,自非通盘筹画,因时制宜,安望财政日有起色?着派庆亲王奕劻、瞿鸿机,会同户部,认真整顿。”上谕中未明定职衔,同年闰五月十四日请置关防,文为“钦命办理财政事宜”。六月初三日,户部给财政处的公文称其机关为钦命办理财政事宜处。财政处与户部会奏财政事务,列衔在户部之上。其内部组织及属官,不见记载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清政府统一厘订官制,改户部为度支部,将财政处并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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