赐带剑履上殿,入朝不趋
君主给予臣下的荣誉待遇。《汉书·萧何传》记汉“高帝五年(公元前202年)奏位次,令萧何第一, 赐带剑履上殿, 入朝不趋。”
君主给予臣下的荣誉待遇。《汉书·萧何传》记汉“高帝五年(公元前202年)奏位次,令萧何第一, 赐带剑履上殿, 入朝不趋。”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成立后,于国民政府财政部置金融监理局,监理全国关于金融行政上一切事宜。内部分设三课;第一课,掌握审核银行的章程则例,检查银行业务及财产事项,监督银行纸币的发行及准备事项,关于银行其他
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唐德宗贞元年间设置,考唐玄宗开元中制定的礼仪制度。通大义百条、策三道者,超资与官;义通七十、策通二者,为及格;以下为不及格。其有散官能通者,亦依正员。北宋初沿置此科,考墨义三百条。后
元代官员按年资升迁的制度。元制,官员任满考核及格,即可评议升级。其迁转升等分为三个系统,凡随朝诸衙门及行省、宣慰司官,常例三十个月为一考, 一考升一等, 十五月进一阶;外任地方官,常三年为一考,或一考
官名。又称“李”或“理”。上古时代掌狱讼的法官。周朝设置或称“士”或“司寇”。《鹖冠子·近迭》:“苍颉作法,书从甲子,成史李官。”陆佃注: “成史,盖以狱成告于正者。李官,士师也。”
指汉灵帝时祸国殃民的十二位常侍,“十”,取其整数。详“十二常侍”条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稽核各路进出款目册报;二、稽核各路预算、决算;三、管理各路公产、公物;四、其他铁路所属一切款目收入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
邮务人员职名。见“邮政总局”。
宋朝军职名。神宗实行将兵法后,每将之下分设部一级编制单位,以部将为统兵官。官名,汉置,军部之下统帅一部的小将,掌奉命领兵作战。《后汉书·邓寇列传》:“执金吾贾复在汝南,部将杀人于颍川,恂捕得系狱。”
又称番子。明、清掌管缉捕罪犯的差役。明朝东、西厂及锦衣卫均置。清朝内务府慎刑司及步军统领衙门亦置。官府差役名。明代置于东西厂与锦衣卫,清代置于内务府慎刑司及步军统领衙门,又称番子。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、掌本司及省司法各员补署升降奖惩及收发文牍、稽核度支诸事宜。置科长一人,一等科员一人,二等科员 一至四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