赐斧钺
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。斧钺是杀戮的工具,先秦时代王赐予臣下以斧钺,象征王授予专杀戮的权力,西周、春秋时已形成制度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五年》载:“密须之鼓与其大路,文所以大蒐也。阙巩之甲,武所以克商也。康叔受之,以处参虚,匡有戎狄。其后襄之二路、鏚钺、柜鬯、彤弓、虎贲,文公受之,以省南阳之田,抚征东夏。”
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。斧钺是杀戮的工具,先秦时代王赐予臣下以斧钺,象征王授予专杀戮的权力,西周、春秋时已形成制度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五年》载:“密须之鼓与其大路,文所以大蒐也。阙巩之甲,武所以克商也。康叔受之,以处参虚,匡有戎狄。其后襄之二路、鏚钺、柜鬯、彤弓、虎贲,文公受之,以省南阳之田,抚征东夏。”
官名。东汉献帝兴平(194—195)间李傕置。南朝梁沿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拟克狄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明智将军等号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献帝
官名。金朝置,熙宗天眷( 1138—1140 )年间始定。为司天翰林官散阶。从四品中。明洪武四年(1371)定钦天监散官,监令为正四品,授正仪大夫。十五年后,改依品级授以文职散官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,金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无定员定职,遇印务札蓝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长官。掌各处苑囿禁令,以时修葺,以备皇帝临幸。雍正六年(1728) 设。正三品。乾隆十四年 (1749)额定二人,由侍卫补授一人,内务府司官补授一人。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掌管皇室
官名。唐置,见“控鹤府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孙策置。领兵。程普自丹阳都尉迁此,领零陵太守。见《三国志·程普传》。官名,东汉末年孙策置,掌领兵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程普传》:“策入会稽,以普为吴郡都尉,
官署名。简称广东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广东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广东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义勇后等六卫及蕃牧、奠
西夏军队职官。在行主之下,权正首领之上。分步、马两种。指高级军官。《晋书·刘琨传》:“每见将佐,发言慷慨。”
海关征税部内班华员,其地位次于帮办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八安将军之一,只授予在朝中任职的官员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,为重号将军; 大通三年(529)改定官制后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三品,比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