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起居注馆

起居注馆

清朝纂修皇帝起居注之机构,又称“起居注衙门”。隶翰林院。康熙九年(1670)设。五十七年裁,以其事归内阁。雍正元年(1723)复旧。额设日讲起居注官,满十人、汉十二人,翰林院掌院学士和詹事府詹事照例兼充,余由侍读学士、少詹事以下翰詹官内简充。掌侍值起居,记言记动。又设主事满二人、汉一人,掌文移; 笔帖式满十四人、汉军二人,供事二人,分掌翻译、收发文书及校对典簿。凡皇帝坐朝或举行典礼、祭祀、记注官均侍班,出行亦随侍,退而记载。记注体例,凡起居、谕旨、题奏、官员引见除授,均按日依次记载,并核以档册。次年依记注编纂上年事,月各二册,每年二十四册。先成草本,由总办记注官查核,送掌院学士阅定,注明记注官姓名及编纂年月,盖翰林院印封存。年底取出进呈,发下后送内阁储藏,副本存翰林院。


官署名。清康熙九年(公元1670年)置,常记皇帝言行,编纂起居注。由翰林院掌院学士兼管馆务。设日讲起居注官满十人,汉十人,除翰林院掌院学士及詹事府詹事照例兼任外,其余由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,詹事府少詹事以下简任,掌记注之事。并有主事满二人,汉一人;笔帖式满十四人,汉军二人,供事二人。分掌收发来往文书及校对典籍之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断狱都尉

    官名,秦置汉因之,为郡太守的佐官,掌诉讼审判事。《秦桧要订补》:“《通典》引《汉官旧仪》:汉承秦制,郡置太守治民,断狱都尉治狱,都尉治盗贼、甲卒、兵马。则是郡府有二尉,与他处所引异。故《通典》又云:始

  • 布政使司参议

    官名。明制,布政使之下有左、右参议,秩从四品,与左、右参政共同分司诸道,掌督粮、督册、分守。清初沿置,乾隆十八年(公元1753年)裁撤。参见“道员”。

  • 镀铁院

    官署名。金朝属永丰库,掌生熟铁钉线。设都监二员领院事,不设攒典。

  • 初等职官

    官制用语。宋朝幕职官四等之第二等。包括防御推官、团练推官、军事推官、军监判官等。宋初选人第四阶本官阶的通称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年)改称从事郎。

  • 大王

    1、王名。商、周时国君称王,如纣王、幽王、文王、武王等。战国时诸侯国国君称王,如秦王、赵王、魏王、韩王、楚王、齐王等。到秦末楚汉相争时,臣下对楚霸王项羽和汉王刘邦皆称大王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今沛公

  • 贤仪

    官名。唐朝内官,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中置为六仪之一,一人,正二品,与淑仪、德仪、顺仪、婉仪、芳仪同掌教九御四德,率其属以赞后礼。女官名。唐置,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内官》:“淑仪、德仪、贤仪、顺

  • 景运门直班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护军营分掌门禁之长官。额定一人,以前锋统领、护军统领十人轮流值班。掌率值班官兵以守卫紫禁城内外之门。下属有印务章京一人,上三旗司钥章京一人,下五旗司钥章京一人。

  • 喻寒波充

    官名。吐蕃官,小整事,与整事大相、副整事等共任国事。

  • 行政院政务处

    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的内部机构。其职掌为:一、本院会议事项;二、审核所属各机关行政计划及工作报告事项;三 关于调查事项;四、设计及编译事项。设处长一人,参事六至十人,科长四至八人,科员、编审员若干人。处内

  • 征夫

    “行人”别称。《诗经·小雅·皇皇者华》:“駪駪征夫, 每怀靡及。 ”毛亨传: “征夫, 行人也。 ”郑玄笺: “征夫即受君命当速行,每人怀其私相稽留,则于事无所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