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分
宋朝路分都监简称。
宋朝路分都监简称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凌人下士二人,掌理藏冰出冰的政令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掌冰中士,正二命;掌冰下士。正一命。属天官府膳部中大夫。
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即“守选”,见该条。
市令的属吏。《南齐书·东昏侯纪》:“潘氏为市令,帝为市魁,执罚,争者就潘氏决判。”
即列卿。《尚书·洪范》有“卿士惟月”,传曰“卿士各有所掌,如月之有别”,后世便本此称列卿为月卿。高适《送柴司户充刘卿判官之岭外》诗:“月卿临幕府,星使出词曹。”
官名。三国魏由大行令改名,掌接待四方宾客,管理诸郡设在京城的客邸。七品。隶大鸿胪。南齐亦置。官名,即大行令,三国魏改大行令为客馆令,掌接待四方宾客及郡国邸。属大鸿胪。南齐沿置。
宋朝学校斋名。太学生严重违反学规者,即入此斋反省。徽宗崇宁元年(1102)罢,其“不率教”者转入辟雍。辟雍废后复置。州学亦置,上书获罪士人与三舍生讥讽时政者,遣回原籍,于此斋听读。南宋时,诸王宫学亦设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供应茶叶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州门下吏名。东汉时公府置记室令史,掌章表书记文檄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记晋代于司州置记室书佐,而南朝《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》有记室一人,书佐一人,是各为一职。
官制用语。又称削籍、落籍。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。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,或请长假满一年,即予除籍。官员犯某些罪过,以除籍为处分,降为平民。文武官因故亡没者,例皆除籍。(1)指官员开除名籍,为官员处罚
官场用语。宋朝内外诸军兵、诸班直及军头司人等,以年劳或军功得官,皆称军班,为低级武官出身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