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称“大氏族”,是原始社会中介于氏族与部落之间的社会组织。通常是由两个以上血缘相近的氏族联结而成,胞族的职能多半在宗教方面,它有自己的神灵,祭司和节日,举行各自的宗教仪式,部落间发生战事时,各个胞族都
官名。元置,为长秋寺的佐官,见“长秋寺”。
以龙名官。详见“龙官”条。
官署名,即五官中郎将的官府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五官中郎将一人,比二千石,主五官郎。”注:“蔡质《汉仪》曰:中郎解,其府对太学。”解:通廨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见“兽医博士”。
官名。清康熙二年(公元1663年)置,汉缺,秩正四品。二十八年(公元1689年)定府丞兼提督学政,掌盛京、吉林学校的的政令,主管奉天考试之事,按期岁试、科试,考取各地文武生员;并管理盛京宗学、觉罗学、
官名。主管玉器石磬等器物制作的官员。一说为殷朝官名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六工,曰土工、金工、石工、木工、兽工、草工,典制六材。”郑玄注:“此亦殷时制也”,“石工,玉人、磬人也。”孔颖达疏:“玉
官名,秦置,汉沿置,为将作少府副长官。佐将作少府治宫室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将作少府,秦官,掌治宫室,有两丞、左右中候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。属官有石库、东园主章、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,又主章长
官署名。又称大都南北两城兵马司、大都南北兵马司等,简称大都兵马司。元世祖至元九年(1272)置。十六年,定秩为正四品,隶大都路都总管府,掌京城盗贼奸伪鞫捕之事,分置司于南、北城。例由刑部尚书一名提调司
即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,参见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