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录事司
官署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秩正八品。凡路府所治,置一司,以掌城中户民之事。设录事、司候、判官各一人,二千户以下,省判官不置。
官署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秩正八品。凡路府所治,置一司,以掌城中户民之事。设录事、司候、判官各一人,二千户以下,省判官不置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库伦理事官”。
官名。女娲氏掌乐之官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五六六引《帝系谱》:“女娲命娥陵氏制都良管,以一天下之音。”
官名。隋朝始置二人,隶国子寺,从九品,掌书学教授之事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罢。唐初置废不定,高宗龙朔二年(662)定置二人,从九品下,主管国子监书学之事。宋初不置,徽宗崇宁三年(1104)国子监创
官名。 三国吴置。 《三国志·孙綝传》:“(孙)綝父绰为安民都尉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治安、军事,也征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孙綝传》:“綝父绰为安民都尉,綝始为偏将军。”
官署内部机构名。北洋政府于高等检察厅、国民党政府于最高法院附设的检察署均置书记室,总理官署内部事务。
即“定课郎”。
官名。元朝置,为太府监、经正监等府署长官,位在太监上。职掌同诸监监卿、卿。
明制以沿河府、州、县官兼管河务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有管河知州、管河知县、管河同知、管河通判、管河县丞、管河主薄、管河吏目、管河典史等名目,由管河道管辖。
官名。即“车驾清吏司郎中”。官名。明朝始设此官,属兵部,为车驾司主官,掌管滷、仪仗、禁卫、驿传、厩马等。清朝沿用明朝官制,也设此官,掌管驿传、邮符、牧马等政务。清朝末年废。参看“车驾司”和“车驾清吏司
官名。清朝光禄寺主管官。乾隆十三年(1748)设,由皇帝特简,无常员。掌总理大内膳羞及祭祀朝会等大典礼预备筵席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官名。清乾隆十三年(公元1748年)以后,特简满大臣一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