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总管府判官
官名。金诸总管府(谓府尹兼领者)置总管判官一人,秩从六品,掌总领总管府众务,分判兵案之事;府判一人,从六品,掌总领众务,分判吏、户、礼案并专掌通检推排簿籍。元诸路总管府,上、下路各置判官一人,掌总领府中众务。
官名。金诸总管府(谓府尹兼领者)置总管判官一人,秩从六品,掌总领总管府众务,分判兵案之事;府判一人,从六品,掌总领众务,分判吏、户、礼案并专掌通检推排簿籍。元诸路总管府,上、下路各置判官一人,掌总领府中众务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千总。所设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
见“湖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唐朝后期宣徽南院置,一人,武宗会昌七年(847)宦官刘遵礼曾由北院使改任南院使。五代迄宋,改用士人,或以检校为之,或领节度及两使留后,阙,则枢密副使一人兼领,亦有兼枢密副使、签书枢密院者,其资望
官名。即廪人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发放粮谷救济民众。《晏子春秋·内篇谏上》: “晏子乃返,命禀巡氓,家有布缕之本而绝食者,使有终月之委。绝本之家, 使有期年之食。 无委积之氓, 与之薪橑, 使足以毕霖雨。
①地方要塞。唐朝于京城四面有驿道关为上关,无驿道者为中关,余为下关,凡二十六关。置令一人,为长官,掌禁末游,察奸慝。上关、中关又置丞一人,为副贰,通判关事。宋朝为军事要塞诸关的简称,参见“关使”。②
官署名。北宋初年置,掌裁制衣服。太祖乾德四年(966),并归裁造院。
官名。元末朱元璋于大都督府置,一人,又称佥都督,从三品。吴元年 (1367) 升从二品。洪武十二年 (1379) 再升正二品。十三年改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,分置,恩功寄禄,无定员。凡有公、侯、伯爵者,可
官署名。宋初置,真宋景德三年(1006)改称内东门司。职掌参见“内东门司”。
官名,也省称都水掾,西汉属卿,东汉改属郡国,掌水利河渠诸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邮传部提调处设。掌官办铁路行政事宜,凡借款各路交涉、建设、保存、运输各事均属之。置局长一人,提调二人,副提调一人,下设建设、计理、考工、统计四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