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杂造局
官署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掌杂造器物。设官有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官署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掌杂造器物。设官有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媒氏的别称。周朝有媒氏一官,掌男女婚嫁等事。《周礼·地官·媒氏》:“媒氏掌万民之判。”注“判,半也。得耦为合,主合其半,成夫妇也。”后代也称媒人为掌判。
明建文 (1399—1402) 时,改原浙江、四川、山东、河南、北平、陕西、山西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湖广、云南十三道提刑按察司为肃政按察司,仍各理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成祖初复旧制。
见“军机大臣”。
官名。汉朝郡国职掌教育之官。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文学主事掾史、文学掾史。官名,东汉巴郡太守张纳置文学主事掾、文学主事史,掾为正,史为副,掌郡中文学事。参看“文学主事掾”,“文学主事史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奉天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奉天司员外郎。乾隆六年 (1741) 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从五品。佐员中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所掌之侦缉机构。始置于永乐 (1403—1424) 前期,但尚未公之于众。十八年(1420) 迁都北京,于东安门外迤北正式建成官署,始为世所共知。设掌印太监一人,以司礼监掌印或秉笔太监
职衔名。唐朝宰相职衔名义。停知机务即罢宰相职。《旧唐书·太宗纪下》: 贞观二十二年(648)正月“刑部侍郎崔仁师为中书侍郎,参知机务”;《睿宗纪》:景龙四年(710)“崔曰用为雍州长史,薛稷为右散骑常
官名。战国秦置管理少数民族地区政务的长官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及臣邦君长所置为后太子”。
官署名。秩从一品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一年(1274),治中庆路(今云南昆明),统三十七路五府,辖境包括云南省全境,四川、广西部分地区,以及泰国、缅甸北部一些地方。置丞相一员,平章二员,右丞、左丞各一员,
官名。三国魏明帝置,太和(227—233)中定其位在夫人之下,视相国。西晋武帝置为九嫔之首,位视九卿。南朝宋明帝泰始元年(465)省,齐复置,武帝永明元年(483)升其品为位比三司。隋炀帝置为三夫人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