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“侍卫亲军步军都虞候”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御前大臣”。
官名。战国楚曾(即随)等国置。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所载有“新官令”官职名。
即“御营使司”。官署名。宋建炎元年置,初总齐行在军中之政,后改为只管行在五军营寨事务;其余有关边防措置等事,归三省和枢密院。其官有使(宰相兼)、副使(执政兼)、参赞军事(侍从官兼)、提举(大将兼)。其
羽林官指羽林骑或羽林郎。参看“羽林士”、“羽林郎”、“羽林骑”条。
“刑狱贼曹”或“刑狱参军”省称。
爵级名,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第二级;为秦、汉二十级爵的第十九级关内侯和二十级列侯。参看“侯”、“列侯”、“关内侯”条。
民国时期设置。(1)泛指委派人员,如“政府委员”。(2)各种委员会的成员。(3)某些机关的职员,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于各省司法筹备处,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设于侨工局、税务处,
官署名。明初工部四属部之一,洪武六年 (1373) 始置,掌经营造作之众务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八人,十三年改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二十二年改称营部。
官署名。明朝五军都督府之后军都督府的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