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曹掾属
官名。见“公府车曹”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车曹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十月置,为民国政府五院之一,是全国最高立法机关,掌理议、决法律、预算、大赦、宣战、媾和、条约及其他重要国际事项。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由国民政府委员担任;设立法委员四十九人至九十九人
专职道员名。清代在一般省份均设盐运使或盐法道管理盐政,唯四川省设盐茶道,管理盐政、茶叶和马政,亦称盐茶马道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部民部中大夫稍正上士佐官。正二命。
即太子左监门率府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为左监门率府。
州学教职。唐制于州学置助教,佐经学博士教授经学,秩未入流。
官职等级制度。叉称班次。①官员临朝时所站位置。始见于春秋。《左传·庄公二十三年》: “朝以正班爵之义。”以后历朝各有具体规定。如两晋时特进为第二品,所占位置在诸公下,开府骠骑之上。明景泰时定,午朝时,
官名。南诏官,中府副将。
宋朝尚书省左右司郎中、员外郎别称。
官名。清初蒙古准噶尔部官。时准部分为二十四个鄂拓克(部属),每一鄂拓克设一至三、四人,管理大小事务。清政府统一设旗后废。官名。清代准噶尔各部均设此官,又写作“斋桑”,本汉语“宰相”之转,用做“管事者”
官名。北齐大理寺所属有录事。唐沿置,员额二人,秩从九品上,掌登记收发文书的日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