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和林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凡实缺官员,犯过失而罪不至降级革职者,即饬令开去本职; 官位低者另候补委,官位高者另候简用。清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凡实缺官员,犯过失而罪不至降级革职者, 饬令开去本职; 官职低
官名。即“四川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户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,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度支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记
清代勇营兵士名。见“哨”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金置,为七等县的第四等,次于剧,为二万户以上人口的县。参见“剧”。
“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”简称。
官名。唐置,属采访使。员额一人,掌推鞫狱讼。后改为观察推官。参见“推官”。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(976—983)中置,属东班诸司使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阶官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