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①掌管刑法的机构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属秋官府,以刑部中大夫为长官,少刑部下大夫为次官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公府诸司中大夫,以刑部下大夫为长官,周宣帝即位后,复置公府诸司中大夫,
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。弓矢是作战的工具,先秦时,王赐予臣下弓箭, 象征王授予专征伐的权力,西周春秋时已形成制度。如《左传·僖二十八年》说:“周王赐晋文侯彤弓一,彤矢百,旅弓矢千,而命其敬服王命,
①官署名。见“外兵省”、“外兵曹”。②“外兵参军”简称。《梁书·南平元襄王伟传》:“府迁骠骑,转外兵。”官名。魏置五兵尚书,五兵指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别兵、都兵五曹,每曹置郎,即外兵郎,或称外兵曹郎。晋
官署名。辽于各属国各置详稳司,称为某国详稳司,属北面属国官。各掌其本国兵马之事,设官有某国详稳、某国都监、某国将军、某国小将军。
官名,汉置,为左冯翊之副,佐左冯翊掌治京师及近郊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左冯翊”条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吏部所置八尉之一,从九品; 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武散官名。隋开皇中置,秩从九品下。
宋朝提点坑冶铸钱公事别称。
又作“可寒”。古代柔然、突厥、回纥、蒙古等族最高统治者的称号。初,鲜卑族中有此称,但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称号,始于公元402年柔然首领社崙称丘豆伐可汗。西域君主称可汗。《新唐书·突厥传》:“可汗,犹单于也
初为对大臣的优待名义。西汉末始置,以赐列侯中有特殊地位者。东汉因之。加此者朝会时班次可进至三公下 (一说车骑将军下) ,得自辟僚局,车服吏卒等待遇仍从本官。退免大臣加此者仍得参与大政。三国两晋南北朝成
清朝县丞之别称。清朝县丞的别称,丞为长官之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