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。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,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,除名降为平民,称为勒停,又称停任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,称为勒停或停任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诵训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,汉置,为灵台属吏,掌候日月星气,参看“灵台”条。官名。汉置,属灵台。见“灵台丞”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见“公府典宾曹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调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传说有虞氏置。掌烹饪供饮食的官长。《左传·哀公元年》: “逃奔有虞,为之庖正。”官名,掌管膳食。《左传·哀公元年》:“逃奔有虞,为之庖正。”注:“庖正,掌膳之官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(1068—1077)中置,掌拘辖诸军剩员,以供宣借役使。初以提点仓草场官勾当,后命步军司兼领。哲宗元符元年(1098),置为步军司差使剩员所,以文臣升朝官二人管勾,隶兵部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弹劾制度之一。凡台、谏官向朝廷上奏疏检举官员过失,皆称按劾。参见“弹奏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司录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咸平二年(999),始置翰林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。为皇帝进读书史,讲释经义,备顾问应对。其后,或以大臣为翰林侍读、翰林侍讲,不带学士; 或为侍读、侍讲,不加别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