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正
官名。掌管道教事务之道官。金朝始置于各路,掌领一路之道人。元朝设于各州,为道正司之长官。掌道人词讼,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共同处理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亦置于州,每州一人,为诸州道正司之长官。品秩未入流,无俸禄,颁发度牒掌钤束一州之道人。清沿明制未改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
道官名。宋代始设于诸州,管理地方道教事务。金置于路,地位在道录之下。元代设于州、县,州道正为州道正司的主官;县道正属于县威仪司,其地位在道录之下,道判之上。
官名。掌管道教事务之道官。金朝始置于各路,掌领一路之道人。元朝设于各州,为道正司之长官。掌道人词讼,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共同处理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亦置于州,每州一人,为诸州道正司之长官。品秩未入流,无俸禄,颁发度牒掌钤束一州之道人。清沿明制未改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
道官名。宋代始设于诸州,管理地方道教事务。金置于路,地位在道录之下。元代设于州、县,州道正为州道正司的主官;县道正属于县威仪司,其地位在道录之下,道判之上。
官名。即木正,见该条。
同“锡”。君王对臣子赏锡,赐予。《小臣邑斝铭》: “王易小臣邑贝十朋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普通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优级师范、初级师范学堂、盲哑学堂、女子师范学堂之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,以及学堂与地方行政、财政有关之一切事务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二人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天章阁”。
官名。隋置,属长秋监,见该条。
即太子左右卫率府所统勋卫府及勋府卫士。详见“勋卫”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职掌不详。见《小夫卣铭》。
官名。两汉为光禄勋副职,权位较重,多以博士、议郎充任。西汉秩千石,东汉秩比千石。魏晋南北朝沿置。魏、晋、宋七品; 梁为光禄卿副职,三班; 陈八品、六百石。北魏增设少卿为卿副职,丞为佐官,孝文帝太和十七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宣徽院。掌仪卫之事。原称龙翔军,海陵王正隆二年 (1157) 改名神卫军,世宗大定二年 (1162) 改称拱卫直使司。设使、副使统领司事。大定五年,以使为都指挥使,副使为副都指挥使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