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正
官名。掌管道教事务之道官。金朝始置于各路,掌领一路之道人。元朝设于各州,为道正司之长官。掌道人词讼,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共同处理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亦置于州,每州一人,为诸州道正司之长官。品秩未入流,无俸禄,颁发度牒掌钤束一州之道人。清沿明制未改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
道官名。宋代始设于诸州,管理地方道教事务。金置于路,地位在道录之下。元代设于州、县,州道正为州道正司的主官;县道正属于县威仪司,其地位在道录之下,道判之上。
官名。掌管道教事务之道官。金朝始置于各路,掌领一路之道人。元朝设于各州,为道正司之长官。掌道人词讼,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共同处理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亦置于州,每州一人,为诸州道正司之长官。品秩未入流,无俸禄,颁发度牒掌钤束一州之道人。清沿明制未改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
道官名。宋代始设于诸州,管理地方道教事务。金置于路,地位在道录之下。元代设于州、县,州道正为州道正司的主官;县道正属于县威仪司,其地位在道录之下,道判之上。
即二千石曹尚书,为二千石曹长官,掌管刺史、郡国守相、中都官、水火盗贼、辞讼罪过事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更始亦遣尚书仆射谢躬讨郎。”注:“《汉官仪》曰:……二千石尚书,主刺史、二千石事。”参看“二千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永昌元年(公元689年)诏举,彭景直及第。
专差御史名。明置,掌清查京畿及边境地区屯田事宜。嘉靖八年(公元1529年)题准在京并直隶各卫所屯种事务,照南直隶例,差御史一人,领敕清查。三十九年(公元1560年)奏差清查边境地区屯田事务二人,一人往
即“郭什哈昂邦”。
金朝对干办公事官员的称谓。通常不隶属省部,由专掌军资储备大臣委派,从事计本息等事。
官名。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。司隶校尉所属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,秩百石。刺史(州牧)所属职秩同。均由所部长官自行辟除。官名,东汉置,属司隶校尉,掌财谷簿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司隶校尉》。
官名。即“押牙”。官名。唐置,掌领仪仗侍卫。《旧唐书·惠文太子传》:“金吾,天子押衙。”
功臣号。宋朝以赐禁军诸班直将校。参见“功臣号”。
官名。 秦置, 属太仆。入汉因之, 主騊监, 掌皇帝乘马。 东汉省。
“典祠令”、“典祠长”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