邦伯
周朝诸侯之长。《尚书·周书酒诰》:“越在外服、侯、甸、男、卫邦伯。”《召诰》:“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,侯、甸、男邦伯。”
指州牧、州刺史。《书·召诰》:“命蔗殷,侯甸男邦伯。”注:“邦伯,方伯,即州牧也。”殷的州长叫伯,虞、夏、周的州长叫牧。后因称州牧、州刺史为邦伯。唐朝高适《高常诗集·登子贱琴堂赋》:“邦伯感遗事,慨然建琴堂。”
周朝诸侯之长。《尚书·周书酒诰》:“越在外服、侯、甸、男、卫邦伯。”《召诰》:“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,侯、甸、男邦伯。”
指州牧、州刺史。《书·召诰》:“命蔗殷,侯甸男邦伯。”注:“邦伯,方伯,即州牧也。”殷的州长叫伯,虞、夏、周的州长叫牧。后因称州牧、州刺史为邦伯。唐朝高适《高常诗集·登子贱琴堂赋》:“邦伯感遗事,慨然建琴堂。”
又作“奉辇大夫”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奉舆局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南护卫府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典属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吏部尚书右选。
谓脱去布衣,换着官服。即初仕之意。亦作“解褐”。《文选》卷四五扬雄《解嘲》: “夫上世之土,或解缚而相,或释褐而傅”。《梁书·朱异传》: “旧制,年二十五方得释褐。时异适二十一,特敕擢为扬州议曹从事史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 (1380) 置兵部左、右侍郎各一员,正三品,为兵部副长官,协掌部务。时罢中书省,六部直达皇帝,分掌政务,故其职甚重。清朝顺治元年 (1644) 改兵部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
官名。①汉朝郡府属吏。主监察,性质与督邮近似。《汉书·文帝纪》: “二千石遣都吏循行,不称者督之。”颜师古注引如淳曰: “律说,都吏今督邮是也。”②清朝各部院衙门属吏。分办具体事务。又称“经承”。官名
①两晋南北朝“员外散骑侍郎”的简称。②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为尚书省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诸司次官,协助长官侍郎管理本司事务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废,后置承务郎行其职。唐高祖武德三
西夏职官封号。授与上品官,与大国王同级,称为文武法竟孝种口恭敬东南姓关上柱天。
官名。唐朝太仆寺东宫九牧监省监、副监后为长官,置二员,正八品上,掌牧养马牛,以供皇太子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