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谷物财赋储积支纳等事。隶运司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4)同隋朝。设使、副使、判、监、支纳诸官,秩正八品、从八品、正九品。官库名。金置,属转运司,掌储藏及出纳之事。设官有使,正八品;副使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建置、品秩、职掌、设官皆同大都太仓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军事部的长官。见“军事部”。
汉朝任用地方官吏的一种避讳制度。据《后汉书·蔡邕传》李贤注,三互法即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相互为官。但此制似为三互法以前的情况,三互法应较此更为严格,目的是限制官吏结党营私,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,其后
见“十光将军”。
官制用语。或仅称“迁”。指官员调动。《商君书·农战》: “常官治则迁官。”详见“迁”
唐朝中书省议论军国大事,中书舍人各执所见,分别署名,谓之五花判事; 所署意见由中书侍郎、中书令审覆后,交门下省驳正,然后由尚书省颁下执行。
见“国信所”。
官名。即尚乘直长。官名。为隋唐时尚乘局的佐官。见“尚乘局”。
清朝漕运总督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