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县
郡和县的合称,郡和县都是地方行政单位,春秋时郡小于县,战国时郡大于县。郡的长官称郡守或郡太守,郡丞为副长官,郡尉(郡都尉)为佐,掌武事,主领地方兵卒。汉时郡守属吏有诸曹掾,分主各曹事。秦汉时县属郡,大县置令,小县置长,佐官有县丞、县尉等。
郡和县的合称,郡和县都是地方行政单位,春秋时郡小于县,战国时郡大于县。郡的长官称郡守或郡太守,郡丞为副长官,郡尉(郡都尉)为佐,掌武事,主领地方兵卒。汉时郡守属吏有诸曹掾,分主各曹事。秦汉时县属郡,大县置令,小县置长,佐官有县丞、县尉等。
官名。① 明朝之基层领兵官。分设于京营三大营及各地总兵之下。属京营三大营者,位在千总之下,设于永乐二十二年 (1424)。属总兵者,位在守备之下,无品级,无定员,分属所领之兵。② 清朝绿营军之下级军官
殿中都令史简称。
见“绰尔齐巴”。
官名。隋于诸王府置法曹行参军,唐代改为法曹参军事,置于亲王府,员额一人,秩正七品上,掌按讯、决刑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殿中省尚辇局属员,二人,正九品下。官名。唐置,《唐六典》作掌辇,属尚辇局。辅助奉御及直长掌舆辇之事。员额二人,秩正九品下。
官署名。①唐朝以后管理全国户口、财赋之总机构,为中央行政机构六部之一。北周始设民部。隋初设度支部,寻改民部。唐高宗登基 (649) ,因避太宗讳,改民部为户部,长官为户部尚书。其后历代相沿不变。唐至宋
官名。参见“仪制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与抚东、抚西、抚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。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,地位相当于征北将军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宫之属有掌交中士八人,掌巡行邦国,结好诸侯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置掌交上士,正三命;掌交中士,正二命。属秋官府蕃部中大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