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太夫人
命妇封号名。宋朝置,以封诸妃曾祖母、祖母、母,执政曾祖母、祖母、母及东宫三太至县公之母。
命妇封号名。宋朝置,以封诸妃曾祖母、祖母、母,执政曾祖母、祖母、母及东宫三太至县公之母。
官名。亦称“藩司”,或称“方伯”。明清各直省承宣布政使司之主官。掌一省之政令与财赋之事。明洪武九年(1376)设,一人,秩正二品。十四年增设左、右各一人。二十二年定秩从二品。宣德三年(1428)定十三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赋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,掌祠祭所用牲牢之事。
即“大同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之官员议事的地方。参看“噶布伦”条。
①卫将军府署的省称。《晋书·会稽文孝王道子传》: “卫府文武,一以配骠骑府。”②隋、唐置十六卫府,分统禁卫兵。见“十六卫”。
官名。辽置,为大林牙院的佐官。见“大林牙院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设置于北京的商业税务机构,设大使、副大使各一人,掌科收竹木柴薪税。
给事中、中书舍人合称。
汉朝从太学中选任官吏的考试。汉武帝时根据公孙弘的建议,制定法律,规定博士弟子员每岁课试,能通一艺以上,补文学掌故缺,其高第可以为郎中,太常籍奏。如有秀才异等,辄以名闻。其成绩低劣及不能通一艺,辄罢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