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部刺史

部刺史

官名。即刺史。汉朝刺史分部,故名。详见“刺史”。


官名,即刺史,也称牧。汉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,掌奉诏条察州,秩六百石,员十三人。成帝绥和元年更名牧,秩二千石。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,元寿二年复为牧。东汉光武帝建武十八年复为刺史,十二人各主一州,其余一州属司隶校尉。各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,隶囚徒,考殿最。起初,年终到京都奏事,中兴后由计吏代行奏事。后为一州的军政长官,东汉末年,形成割据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清白吏

    官制用语,义即“清官”,大公无私的官,与贪官相对而言。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“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,以此遗之,不亦厚乎!”

  • 双月选

   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参见“大选”。

  • 提控诸乌鲁古

    官名。金朝置,正四品,掌控诸群牧所。“乌鲁古”是“金语”音译,汉语为“群牧所”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官名。金明昌四年(公元1193年)置,此年以安远大将军尚厩局使石抹贞兼钦州刺史为之,下设女真司直二人

  • 小长

    学官名。宋徽宗崇宁五年 (1106),以州、县小学学长改称。《大观重修国子监小学格》规定,州、县小学设职事小长一人,学生三十人以上则增设一人。官名,汉时大夏置,为城邑长官。《史记·大宛列传》:“(大夏

  • 朝内提报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。为天朝典官,主管传递文件。额设正副提报各一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

  • 大学士

    官名。唐朝始置。中宗景龙二年(708) 于修文馆(弘文馆)置,员四人,以象征四时,后员额稍减。以能文之士为之。玄宗天宝二年(743) 于崇玄馆置一人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于集贤院置。德宗贞元四年

  • 端尹府少尹

    官名。唐置,见“端尹府”。

  • 校考使

    使职名。见“监中外官考使”。

  • 右豹韬卫将军

    官名。即右威卫将军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右威卫将军。

  • 宣徽使

    官名。唐宪宗元和(806—820)中置,以宦官充任,渐为宣徽院长官,总领内诸司使及三班内侍名籍,掌其迁补、郊祀、朝会、宴享供帐,检视内外进奉名物。五代迄宋,因事简官尊,常以枢密院官兼。宣徽院分南、北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