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都尉候
官名。为汉代边郡部都尉候望系统属官之长,主候望之事。候所在的官署称为“候官”,所辖为一段候官塞(约百里)上的若干候长及其所率领的若干燧长。候的属吏有丞、掾、士吏、令史、尉史等,主要在候官办事;此外又有塞尉,亦为候的属官,与候一同统辖几个部(候长的官署)。
官名。为汉代边郡部都尉候望系统属官之长,主候望之事。候所在的官署称为“候官”,所辖为一段候官塞(约百里)上的若干候长及其所率领的若干燧长。候的属吏有丞、掾、士吏、令史、尉史等,主要在候官办事;此外又有塞尉,亦为候的属官,与候一同统辖几个部(候长的官署)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县司法机关,设在没有法院的县政府,受理民事、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及非讼事件,设审判官,独立行使审判职务;设书记官,掌记录、编案、文牍、统计等事务。检察职务,由县长兼理。关于司法行政事务
官名。北魏置,唐朝人修史时,因避讳改称“第二领人酋长”。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,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。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皆无此职品阶。北魏
即“牧师菀令”,菀通苑。见“牧师菀令”条。
官名,西汉置,属光禄勋。为越骑长官,掌宿卫屯兵或奉命征伐。《汉书·叙传》:“(班)况,举孝廉为郎,积功劳,至上河农都尉,大司农奏课连最,入为左曹越骑校尉。”参看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、《后汉书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,以代旧辅国将军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。陈拟五品,比秩千石。明朝宣府总兵挂印则称镇朔将军。武官名。南朝梁始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十四班,与轻
官名。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之一,世袭其官而无员限。
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。斧钺是杀戮的工具,先秦时代王赐予臣下以斧钺,象征王授予专杀戮的权力,西周、春秋时已形成制度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五年》载:“密须之鼓与其大路,文所以大蒐也。阙巩之甲,武所以克商也
官名。辽、金置,为统领边疆乣人的官员。元朝亦置,职掌同。官类名。辽金元时代对于统治乣人的官员,总称为乣官。
官名。三国魏、西晋、十六国前燕、前秦、西秦及南朝宋、北魏皆置。为名号将军中地位较高者。南朝宋时为五武将军之一。三国魏、晋、南朝宋四品。北魏韩秀任职时,为皇帝所亲任,随侍左右,并掌机密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
几指案几,杖为手杖。老人居则凭几,行则凭杖,古时用以表示敬老。汉朝皇帝常以几杖赐予年老重臣以示尊荣。《汉书·孔光传》:“赐太师灵寿杖,黄门令为太师省中坐置几,太师入省中用杖。”两晋南北朝沿袭此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