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兵郎中
官名。魏晋北朝与都兵郎互称,为尚书省都兵曹长官。参见“二千石郎”。
官名。魏晋北朝与都兵郎互称,为尚书省都兵曹长官。参见“二千石郎”。
使职名。元朝廷派遣官员视察各地,了解民间疾苦和官吏贪廉,或奖励将帅,称奉使宣抚。非常制,系临时性设置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收发定罪人犯、京外来往文件折奏、逾限统计书表,掌罚书手、皂差、禁卒,宣告各项示谕,收发、修造刑具并全署工程各事项。置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。法部内部
官名。即勋卫,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,隶鹰扬府,唐朝复名勋卫。
官名,为光尉郡的长官,职如郡太守。参看“光尉”条。
官名。金朝置。原义为大部长。金初,设谙班、国论忽鲁、阿买、昃四勃极烈共掌国政,成为贵族尊官。熙宗时推行汉法,改革官制,勃极烈官制废。官号。凡是官长都称勃极烈。勃极烈是女真语的音译,义为“管理众人”。金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改八品。
官名。金贞祜年间置于外路,掌畜牧事务。设官有使,正七品;副使从八品;判官,正九品。
使职名。五代后梁太祖乾化二年 (912)六月废建昌宫使以后置,凡天下金、谷、兵,戎,旧隶建昌宫使者,悉主之。后唐庄宗同光四年 (926)以后废。官名。五代后梁置建昌宫使,乾化中改称国计使,后唐沿设,同
无一定职事的官。《魏书·卢玄传附卢义僖》:“散秩多年,澹然自得。”唐白居易《赠皇甫六张十五李二十三宾客诗》:“幸陪散秩同居日,好是登山临水时。”
官署名。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二年(1389)改刑部总部而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六人。二十三年改置河南部等十二属部,遂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