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宋以来翰林院之通称。宋苏易简为翰林学士,太宗以红罗飞白书“玉堂之署”四字以赐,故有是名。官署名,汉置,详“玉堂署”条。
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(546) 以后尚书省所辖机构的总称。《周书·李彦传》: “(文帝大统) 十二年,省 (尚书)三十六曹为十二部。”其中包括计部、吏部、兵部、虞部、蕃部、民部等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
仪仗名。汉朝御史、校尉、郡守、都尉、县令等官的执事手持之红色木棍,也称这些手持红色木棍的执事为木吾。长官升堂时他们站立两旁,长官外出时他们走在长官车、轿前后或两旁,其职事是备随时差遣或防卫。见晋崔豹《
指刻有龟纽,系以丝组的官印。《后汉书·西域传》李贤注以龟为印文,似不确。汉朝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,皆银印青绶,银印即背龟钮。
官类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由于财政困难,高等审判厅的分厅、分庭并未普遍设立,为求补救起见,在道尹公署附设司法人员二至三人(由道尹遴选谙熟法律的合格人员充任)以受理上诉案件。可以由道署司法人员迳行判决执行的案
官名。汉代太常的属官有太宰令及丞。令,东汉时秩六百石。掌管宰工鼎俎馔食之物,祭祀时陈馔具。据《汉官》所载,有“员吏四十二人,宰二百四十二人,屠者七十三人,卫士一十五人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隶翰林院,掌以医药侍奉皇帝,治疗疾病。以翰林医官使、副使主管院事,下设直局、奉御、医丞、医学、祗候等。神宗元丰五年(1082),改名翰林医官局。南宋沿置,以入内内侍省官一人主管。
见“牌符”。
官名。新莽耒末更始政权置。《后汉书·刘玄传》: “悉拜置诸将,以族父良为国三老,王匡为定国上公。”官名,西汉末年更始置。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更始即帝位……悉拜置诸将,以族父良为国三老,王匡为
见“僧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