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比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比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比部郎中为司计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》,参看“都部郎中”条。
职衔名义。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,为机密要职。以同时加予数人,故称“分”。西汉武帝时以左右曹、诸吏分平尚书奏事,三国吴列为职衔。参见“平尚书事”。
武官名。明洪武中始置金吾前卫,为上直亲军之一,永乐以后沿设,掌守卫皇城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,遇陈设卤簿,掌擎执方天戟二十四件,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官名。明宪宗成化十二年(1476)因湖广郧阳、襄阳(今湖北西部)地区流民屡次起义,乃设抚治一人以进行安抚,系都察院都御史衔,属京官外差的性质。万历二年(1574)以抚治事权不专,添兼提督军务衔。万历九
官制用语。宋朝吏人出职的一项规定。吏人任职至一定年限,称年劳。按年劳,可依次迁改或补官。参见“年劳补官法”。
官名。隋置,掌外国使臣贵贱等级及立功叙奖。
官署名。南宋置,掌造每年遣国信使所用礼物。孝宗隆兴二年(1164),并入文思院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造每年向契丹或金派遣贺正旦或贺生辰国信使所用礼物,隆兴二年(公元1164年)并入文思院。
见“资(1)”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门下省、尚书省各置,后中书省亦改主事房置。掌文书收发之事。宋代三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。中书、门下、尚书三省均置,主受遣文书。中书省的开拆房,元丰时本名主事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。南枢密院官员。南枢密院初兼尚书省,以兵房承旨主兵部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