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统制
官名。北宋末年,大军出师征讨,诸军统制不相统属,即以其中一人为都统制,统率诸军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御营司亦置。其后,各屯驻大军皆设,其副职为副都统制。
官名。宋徽宗宣和年间,在作战时从各将官中选择一人授给都统制名义以统诸将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,设御营司都统制,便成为禁军将领的常设官名;出兵作战或派驻各地屯军时,也常设此官,为驻地“御前”兵马总指挥官,非地方军事长官,也称“某州都统制”。其次有副都统制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诸军都统制》。
官名。北宋末年,大军出师征讨,诸军统制不相统属,即以其中一人为都统制,统率诸军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御营司亦置。其后,各屯驻大军皆设,其副职为副都统制。
官名。宋徽宗宣和年间,在作战时从各将官中选择一人授给都统制名义以统诸将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,设御营司都统制,便成为禁军将领的常设官名;出兵作战或派驻各地屯军时,也常设此官,为驻地“御前”兵马总指挥官,非地方军事长官,也称“某州都统制”。其次有副都统制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诸军都统制》。
辽朝宫帐名。耶律隆运本汉人,名韩德让,生前曾为大丞相、晋国王,宠遇无比,死后谥文忠,拟诸宫例,建文忠王府。辖川州及上京、中京、南京、西京、奉圣州、平州六提辖司。
官署名。宋朝殿前司、马步军司各置,为系狱者设浆铺席,时具沐浴,供给吃食,冬季给薪炭、衣物,夏季则五日一洗枷扭。
旧指宗室王公死后予以追加封爵。清制,如孙子承袭祖父爵位,其父母已故,即可追封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审定各司重要事务,纂修条例,调查中外法制,撰拟章奏文电,办理律师注册等。置左、右参议各一人,参事二人等。
即“威武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军官名。宋代侍卫步军司所属有雄胜军,军置都指挥使;军下分若干指挥,每指挥置指挥使。见《宋史·兵志一》。
宋朝总领所简称。南宋总领所的简称。参见“总领”。
选官制度或称辟署、辟举。指高级官吏使用僚属的一种方式。汉朝中央自丞相、御史大夫、三公以至地方官员如州牧、郡国守相皆可自行辟除掾属。被辟除者经公府、州郡试用,再经荐举或察举,可迁任中央或地方官职。北朝后
官名。即吏部侍郎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吏部侍郎。官名。见“天官”。
官名。宋徽宗崇宁二年(1103)改选人官名,防御、团练、军事推官换为从事郎,从八品。元朝置为文散官四十二阶第三十八阶,从七品,敕授。文散官名。宋崇宁二年(公元1103年)改选人阶官第四阶为从事郎,秩从